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法制办获悉,上海市政府正在对《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拟扩大社保卡的发放对象和基本功能,增加社保卡申领和发放方式等。目前,《办法》修订草案正在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修订草案》对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予以扩大,明确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及在上海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均可申领社保卡。同时,社保卡在原有的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功能外,拟新增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
《修订草案》还增加了社保卡的申领和发放方式。按照现行《办法》规定,申领社会保障卡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卡申领点办理。《修订草案》增加了银行受理网点和网上申领,并明确委托邮政投递单位负责社保卡的发放。
同时,《修订草案》拟参照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将社保卡有效期从原来的十年,改成"依据持卡人申领时的年龄设定"。而且,申领、补领和换领社保卡,拟全部免费。
目前,《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截至到7月5日公开征求意见。
【来信: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 电子邮件:fzbshc@shangha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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