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退休了,这事还能被你们挖出来,怎么处理我都认了。现在想想,自己也不差那点钱,就是心里不平衡,想贪小便宜。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浙江省松阳县林业局某林业站退休的党员干部郑伟忠悔恨万分。2018年5月2日,郑伟忠因骗取社保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到底何事让一名退休人员如此后悔呢?
2018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周,浙江省松阳县纪委监委接到审计部门移送的“郑伟忠身为财政供养人员,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领取了30%的政府补贴5386元”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展开了核查。
经查,郑伟忠家住松阳县西屏街道办事处某村,农业户口,于2014年从某林业站退休。2008年至2012年间,郑伟忠每年向县人力社保局申领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30%的政府补贴,共计5386元。申请表、存折账户、税票复印件等材料样样齐全。
财政供养的事业干部利用农业户口领取不该申领的补贴,属于明显的违纪行为。
但是,他为什么只申领到2012年呢?两张税票复印件却揭开了故事的另一半面纱。
“主任,这两张税票复印件上的姓名字体大小怎么与其他字体不一致?”核查组成员在核查证据时发现了异常。
随后,核查组立即走访县地税局,调取了税票等原始证据材料。通过走访相关单位部门,与有关人员进行谈话、调取相关书证等方式对问题进行了查实,还原了事件真相。
2008年,根据《松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之规定,郑伟忠所在村因高速公路建设被征用过土地,获得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保指标,而且符合条件参保的农民,每年还能获得政府给予个人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30%的政府补贴。
优厚的政策让被征地农民无不拍手称赞,积极参保,但郑伟忠获知消息后却黯然神伤。原来事不凑巧,郑伟忠的女儿因外嫁,户口刚迁离了该村,错失了参保机会;其老父亲年前因病去世又享受不了该政策。
“女儿的户口迁出已不符合参保条件,自己又是在单位上班的,怎么办?”“白白失去了两个参保名额。”“这个政府补贴不要白不要。”这几个问题让郑伟忠最为纠结。
最终,贪念占据了上风,对此,他想出了一个“高招”。
郑伟忠以自己户口在村为由,向村委会递交了《松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保申报表》,只字不提自己在单位上班之事,村干部按规定予以上报,获得了批准。
每年年底,在申请给予个人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30%的政府补贴时,郑伟忠将其女儿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税票,通过打印店把税票上女儿的姓名覆盖,粘贴更改为自己的名字,伪造税票复印件后,向县人力社保局申请补贴。
就这样,几年来郑伟忠利用作假的方式,向县人力社保局骗取社保资金共计人民币5386元。事情止于2013年,松阳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社保经办系统自动产生缴费数据计发补贴,因郑伟忠无缴纳被征地农民个人养老保险费用的记录,遂再无申领机会。
(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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