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房产消息 5月15日,成都市房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在原有楼市调控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升级。《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
此次调控升级的一个重要体现为成都的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空子而炒房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全国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均以家庭为限购对象。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限购方式上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相关负责人在解释该项变动的原因时表示,2017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3.5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仍在积极入市购房,导致投机炒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成都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即可拥有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资格。
《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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