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亮点不在于税收递延,而在于,养老第三支柱的建设将打破保险、基金、银行储蓄等不同业态各自分割、各自封闭的局面,实现在超级层面上的统筹规划,用统一的政策来指导、统一的标志来辨识、统一的平台来辨明,这是非常积极的。”
在近日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主办的“北大赛瑟(CCISSR)论坛·2018”上,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解读稅延养老险政策时称。
4月12日五部委联合发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胡晓义同时表示,从社会保险的角度来讲,他更看重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定位和文件传递的扩展意义等内容。
关于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定位,胡晓义说,税延养老险是保险业里的一个新领域,但应看到,税延养老险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养老保险总体方案中规划出来的三层次的一个板块,要把税延养老险作为补充型养老保险来认识。
他表示,在养老总体设计中,会考虑总体替代率以及各个业务板块的比例,这个比例制约着发展空间。“如果忽略了宏观,只从保险领域去研究,可能还看不清楚环境和约束。”
对于五部委下发的文件,胡晓义称,只是在三地试点、只针对商业养老保险,但是可以看到,文件中包含着明显的扩展性,一个是地域性的扩展,另一个是涉及银保监会、证监会,未来从保险向基金等其他产品扩展。
他表示,对于保险业界来说,既要抓住税收递延从保险开始的机遇,又要对此有更多的包容性和预见性。
胡晓义还表示,税收递延养老业务中信息的归集、管理体制等,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这在文件中指出了方向,但最后的规制要通过试点的探索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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