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未来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也是最急缺的要素。人才争夺可以优化国家人才配置,促进大、中、小城市更加平衡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地集聚人才。
近年来,各城市纷纷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以发展定位和特点为基础,既立足国内,又放眼全球,面对社会人才“定向”抛出橄榄枝。
苏州静观其变尚未加入“人才争夺战”
去年,苏州市发布了《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一批站在世界创新前沿、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顶尖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指出可对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予以一定程度放松,办法称,对于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限额4倍。
根据办法,对于列入各单位年度引才名册的人才,本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放宽至最高限额2-4倍;非苏州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等叠加优惠配套政策。
另外,办法还指出,苏州市推动高校吸引和集聚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带动原始创新的领军型人才,以及富有创新精神、行业急需紧缺的骨干型青年人才,并给予用人单位每年最高2000万元引才补贴。
同时,办法还鼓励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科研配套、项目申报、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更多的事业发展平台和优先申报等待遇。
聚集人才 大打“人才争夺战”
除了苏州,国内其他城市都出台了一些针对人才引进的政策,厦门、西安、合肥、石家庄、武汉、济南、长沙、杭州、沈阳、大连、成都、无锡等多个城市均出台了吸引人才政策,外界称之为“人才争夺战”。
纵观这些城市的人才政策,放宽房产的限购、限贷及公积金政策是核心部分。比如天津市对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非户籍人口实行“租房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青岛市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并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积分制等落户条件;南京市提出高层次人才在南京买房不仅不限购,而且将提供最高达300万元的补贴,40岁以下的大学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再就业,落户后即可买房。广州日前发布的《广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方案》放宽了对非户籍人口的入户要求,提出增加各区引进人才落户指标,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等。
江城武汉更是出台组合政策吸引人才,早在去年5月就推行户籍新政,调整了18项户口迁移政策,留在武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毕业即可落户,硕士博士可直接落户;一个月后,推行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项目;去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住房方面提出,争劝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租到租赁房”;去年12月《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非武汉户籍个人凭房票可购首套住房,意味着进一步放宽了外地人在武汉购房的条件。
同样对人才充满诚意的还有成都,在其提出的“蓉漂”计划中,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即可落户,对于来蓉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或者综合资助,对急需紧缺人才发放“人才绿卡”,给来蓉应聘的外地大学生提供一周免费住宿,等等。
武汉可凭房票购房,成都明确高端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限购政策限制;除了南京,宣布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购的还包括郑州、昆山;济南和东莞则将本科学历者的购房社保期缩短至半年……
社会对“人才争夺战”的不同反响
对于这一轮人才引进政策,部分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城市人才引进的门槛过低,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吸引人才,而是为了吸引购房者。地方的人才政策不该和房地产限购挂钩,对于真正的人才更应该提供直接的居住房源,单纯地将人才推向市场也容易带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
《人民日报》近期发表的评论文章指出,部分地方楼市政策调整属于对前期政策中刚性、粗糙部分的适时修正。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成为全社会强大共识的背景下,中国楼市从严调控的基调不会改变、长效机制建设的步伐不会放慢、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决心不会动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5年来,中国消费贡献率由54.9%提高到58.8%,服务业比重从45.3%上升到51.6%,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1%,中国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化。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正在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这也把各大城市聚焦在招商引资、打造项目的目光转移到集聚人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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