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4 月12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标志着酝酿多年的税延养老试点的落地。主要内容包括:1)从今年5 月1 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2)个人可税前抵扣额度为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 元的孰低者;3)领取时的养老金的25%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养老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评论
可税前抵扣额度略低于市场预期。根据《通知》,可税前抵扣额度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 元孰低办法确定。对于年收入低于20 万者可享受抵扣额度为收入的6%(不到每月1000 元),略低于市场预期;对于年薪超过20 万者可全额享受每月1000 元的额度,对应的可递延税收约为每月250 元。
投资收益免税和领取期免税幅度符合预期。1)养老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预期;2)领取期为法定退休年龄后终身或不少于15 年,领取时的养老金25%免税,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计税,相当于7.5%的实际税率,符合市场预期。
短期增量保费和新业务价值有限,对估值催化有限。1)短期保费增量有限:在全国执行后,按照全国3000 万纳税人口和平均实际可抵扣额度500 元测算,并且假设其中50%抵消非税优商业保险的保费,总体净增量保费约为每年900 亿元,占2017 年寿险行业保费的2.8%。2)短期新业务价值增量有限:细则未明确具体产品形态(如产品设计上对盈利性的要求等),产品指引将随后发布,我们预计短期贡献新业务价值有限。
对于保险行业长期意义重大。1)长久期、高稳定性的养老资金将持续流入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随着时间推移将积累规模巨大的资产;2)《通知》提出未来税优养老账户或可投资公募基金等产品,我们预计居民达到退休年龄之后(领取期)仍会将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年金保单以覆盖长寿风险;3)随着未来可抵扣额度的逐步提升和中国个税系统改革,增量规模有望持续提升。
风险
参与纳税人口数量低于预期;政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 .田.眈./.王.瑶.平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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