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西宁市召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精神,西宁市被确定为全国28个试点城市之一,并下拨试点经费4145万元。
为此,西宁市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决定利用3年时间,建成具有西宁市特色的“1+7+N”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床位、服务组织、服务人员”三翻番,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具体工作中,西宁市将逐步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展开身体及家庭状况实行等级评估,建立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精准服务。细化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梳理各类服务补贴内容和标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制度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建立准入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购买服务、合同外包、委托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从事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规范养老服务评估监管。加强对承接方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管理,鼓励养老服务主体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12349”西宁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通过医养一体、医养共建、医养联动等方式,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使老年人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院水平,健全农村老人关爱机制,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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