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永新县财政按每人480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了基疾病医疗、大病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含大病保险保费>每人180元,商业补充保险保费每人300元);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贫困户中的边缘户、大病户和低保户,按照自愿原则,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采取个人出资50元和政府补助150元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专项基金等五道保障线报销,其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将控制在10%以内;购买了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非贫困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保障标准为达到大病起付线后,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后剩余部分,进入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范围,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城乡医疗救助,对剩余超过大病起付线后未获补偿或未给付的部分按目录内报80%、目录外报50%的比例进行补偿。
(撰稿:江西省永新县医保局 汪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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