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璠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如果捡到他人社保卡后盗刷,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呢?时报记者 张玮
案情回顾
郭某拾得一张蒋某的加载了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现该卡内的医疗保险金账户密码为初始密码(6个1),于是郭某多次持该卡到重庆市各药房大肆消费其中的医疗保险金,累计消费金额达8000余元。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人民法院报)
“盗刷”社保卡属于何种行为?
市民刘女士称,郭某的行为和捡到他人钱财据为己有是一个道理,应该是盗窃罪中提到的,采取秘密的方式,非法转移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天津星伦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规定,在社会保障卡中加载金融功能,将社保卡、就诊卡和银行卡三卡合一,实现了社保卡具有“一卡多用”的功能。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在具备社保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因此,郭某的行为和普通盗窃行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他的行为应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从《刑法》中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可知,满足《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发行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二是该卡必须具备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金融功能或者部分金融功能。目前大多数社会保障卡都加载了金融芯片的功能,也就是说社保卡是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的,它具有现金存取、消费、转账等金融功能,因此社保卡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如果拾得他人社会保障卡后用来消费,其行为也就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盗用他人社保卡将获刑罚
曹律师说,居民社保卡内的医疗保险金是居民个人就医时的一份保障,这也是国家给予公民的一种福利待遇。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如果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滥用社保卡,将会被停止使用社保卡。冒名使用或者将自己的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也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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