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严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日,严某在搬运货物时,被从高空坠落的货物砸伤,随后被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事故发生后,由于无法为严某安排适当工作,物流公司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后来,物流公司发生资产转让,承继单位为一家贸易公司,但贸易公司通知严某,不再给他发放伤残津贴,也不安排工作。
严某越想越气愤,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发生转让后,原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该由谁承担?
【解析】 承继单位认为:严某的工伤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再继续承担他的工伤待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严某在物流公司工作时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物流公司转让后,承继单位在承继物流公司资产的同时,也应承担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严某的工伤虽然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作为承继单位的贸易公司也应继续支付他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综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贸易公司最终同意继续支付严某的工伤待遇。
“工伤责任能承继转让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5961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