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 通讯员于璇)“我刚用医保卡里的‘闲钱’,给自己增加了一份医疗保障。”1月25日,54岁的沈阳市民高女士用个人医保卡里的余额,购买了一款“住院医疗保险”后高兴地说道。这是沈阳市首款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拥有沈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均可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投保。
2013年,沈阳市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在这一政策背景下,1月5日,沈阳市推出首款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的住院医疗保险。
泰康养老保险辽宁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投保后,凡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部发生合理的住院费用,甚至是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外的,经医保报销后可直接按50%的比例进行再次报销。同时,理赔时不设免赔额门槛,小额住院费用也可申请理赔。“一旦投保可续保至99岁,首年投保7.5折,最低保费126元,最高每年可赔付200万元。”
“一旦碰上大病或意外,这份补充保险能缓解不少经济压力。”沈阳市民张佑丰说,购买保险后,假如住院花销2万元,医保报销1万元,个人承担的1万元中,只要在该产品医保目录范围内,还能再报50%。
目前,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渠道有限。全国范围内,医保卡结余用于商业保险已经在上海、苏州、深圳等多个城市实行,沈阳此次推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将让更多参保人受益。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商业保险提供的服务更个性化,如就医所用到的药物及诊疗项目,社保有规定范围,而商业保险则更为灵活,参保人会受益更多。对参保人而言,可选择每年个人账户金额不断积累,也可以选择拿出部分购买商业保险加强个人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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