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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中小企业为何对企业年金积极性不高

 字体时间:2018-01-25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从广东东莞回到江西老家,从外资工厂“跳”到房地产公司,魏然所在的企业都没参加企业年金。

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人社部、财政部日前正式印发《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试行10多年来,像魏然这样,没有参加的企业职工不在少数。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近7.9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数达2329万人。然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告诉《工人日报》记者,现实中,一些中小企业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较低,93%以上的企业职工并未享受到这项补充保险。

一些企业并不了解企业年金

有着多年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魏然,对于企业年金的具体缴纳并不熟悉:“如果不强制,企业一般不会考虑,因为会增加运营成本。”

了解到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魏然明白,对职工而言,这是一个增加养老积累的好政策。可他还是有些忧虑,“一些企业不一定能这么理解”。

“由于对企业年金的宣传不够,很多职工不知道企业年金是啥,这导致他们把实发工资当作衡量企业和工厂竞争力的标准,落袋为安。加之职工流动性强,所以很多中小企业更愿意多发钱给他们。”魏然告诉记者。

金维刚表示,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仍承担着大部分养老责任,这不仅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对职工个人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障水平也相对有限。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障的重要部分,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增加的一种补充养老金,这对提高参保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经营状况决定参与积极性

“企业年金在我国已经有1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实际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参与企业以央企和大型外资企业为主,而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相对较少。”金维刚指出,93%以上的企业职工并未享受到这项补充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功能仍然微弱,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仍是短板。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金维刚介绍,从国际上看,各国情况虽然有差异,但企业年金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积极作用,是提升退休待遇的重要渠道。通常年金都实行完全积累,可以投资运营,并能享受政府的税收政策优惠,这对职工未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很有利,“可对企业而言,会增加其人工成本”。

“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中小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经营状况相对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他们只能控制人工成本。”金维刚表示,由于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较高,也导致中小企业在参与企业年金这种福利性保障制度时缺少积极性。

积极创新发挥规模效应

《中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白皮书》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2.5年。根据全国工商联合会编写的《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同时每年又能死亡10万多家,有60%的民企在5年内破产,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只有2.9年。

生命周期短和经济实力限制了中小企业向职工提供足够和长远的福利待遇,这是中小企业和职工自己也不愿意缴纳企业年金的原因之一。

有调研发现,中小企业年金规模较小,难找到合适的金融机构承担有关受托、账户管理以及投资运营业务。对此,金维刚说,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中小企业在建立年金制度方面可以采取加入年金集合计划的方式,由承担年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年金集合计划,可以让多个企业共同参与,而非单个企业建立,这样能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便利,有效发挥规模效应,降低运行成本,有利于年金制度的推广。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认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企业年金的职能之一是吸引人才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

“一些中小企业为何对企业年金积极性不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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