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日召开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我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编织民生“安全网”,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2584万人次,较上年增加154.66万人次。发放社会保障卡533万张,完成年度任务的471.68%,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1740万张。
2017年,我区全面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保险。将新疆籍居民、参加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籍户籍居民、援疆工作人员等共2370万人纳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应赔尽赔。大病保险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全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平稳,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快速推进。
2017年,我区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14个统筹地区按照“六统一”要求全部实现了两项制度整合,新制度运行平稳。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克拉玛依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乌鲁木齐市开展城镇职工门诊医保费用统筹试点,为全区推开积累经验。
我区逐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在普惠政策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行10多项特殊保障政策,全面将未落户新生儿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将精神障碍疾病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药品品种增加19%,社保制度保障范围扩大,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2017年,我区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4元,增幅5.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工伤保险待遇等进一步提高,1—4级工伤人员月人均工伤津贴增加200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单位费率,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为54家企业2.33万人发放稳岗补贴1620万元。
我区社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惠民。2017年,我区推进社保标准化建设,11个地县获批国家综合标准化试点和“先行城市”。将城乡各类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了与全国各省区市和兵团的互联互通、即时结算,全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953人次7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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