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欣欣)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建设,北京市安监局加强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沟通协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工伤保险对接的有关问题,促使620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工伤保险激励政策有效落地。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现行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核定其在下一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档次。《办法》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和列入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的缴费费率上福
据介绍,前期,市安监局采取人工数据导出的方式,将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和二级企业、事故单位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的情况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办法》要求,对安监系统提供的1159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115家2016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审核,调整了807家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下调620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471家下调一档、149家下调二档;上调187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83家上调一档、104家上调二档。
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能够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政策对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奖励作用和对事故企业的惩戒作用,对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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