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人社局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宿人社发〔2017〕149号)文件精神,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截止目前,该县为1330名军队退役人员办理社保补贴462.71万元;为8名军队退役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万元。
一是充分利用乡(镇)、社区人社平台进行就业创业宣传。对下岗、失业专业志愿兵(士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充分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乡镇、村居基层人社平台,开展日常招聘、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为其多渠道的开发再就业岗位。
二是开展精准的就业帮扶和社保补贴政策。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下岗、失业专业志愿兵(士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于失业登记的下岗、失业专业志愿兵(士官)每年可以申请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完善专项扶持创业政策。大力扶持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自主创业,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创业场地等补贴政策。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创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周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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