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职工的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临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指导服务、作为创建“阳光仲裁”工作品牌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强了与临泽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衔接沟通,针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残疾人或认为其他确有困难的劳动者,告知其有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或直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建议。同时,对已经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简化程序、加快审理;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近三年,临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与临泽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相互配合,61名困难劳动者获得了法律援助,共为劳动者挽回工伤待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各类损失157.02万元。
(张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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