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文件要求,迁安市2017-2018年取暖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在职人员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标准为本人2017年10月基本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之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为本人2017年10月基本工资及所聘岗位对应机关相同职级在职人员执行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之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聘岗位对应的机关相同职级在职人员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标准,按以下比照关系确定:聘用到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副厅级;聘用到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副处级;聘用到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正科级;聘用到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科员级;聘用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办事员级。
(二)离休人员和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和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标准为本人2017年10月基本离退休费及机关相同职级在职人员2014年9月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即唐财〔2015〕1号文件规定标准,下同)之和。
1.基本离退休费含按照冀政办发〔2015〕19号、冀政办发〔2016〕26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离退休费。
2.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指按国发〔1986〕26号、中办厅字〔1985〕67号、厅字〔1985〕340号、劳人薪〔1985〕22号、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老专家、起义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按照冀劳人险〔1988〕286号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
(三)退休(职)人员
退休(职)人员住宅取暖补贴标准为本人2017年10月基本退休(职)费(含按照冀政办发(2015)19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职)费)、相同职级在职人员2014年9月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及按照2016、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审批增加部分之和。
鉴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未到位,2014年10月以后退休(职)人员的退休(职)费待遇是预发数。住宅取暖补贴暂按照上述标准发放,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位后,另行核定住宅取暖补贴最终发放数额。
(迁安市社保局 杜娟)
“河北省迁安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17-2018年取暖费发放工作有序开展”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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