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充实社保路径探秘:上市股权由企业集团统一划转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后,划转总额究竟会有多少、上市公司国有股如何划转、哪些央企将先行试点等问题备受关注。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独家获悉,垄断央企有望率先参与第三轮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首批试点;上市公司国有股则将由上一级企业集团统一划转;《方案》全面实施后,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股权总价值将在5万亿~10万亿元区间内。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主任胡继晔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划转国有资本主要是为了应对未来的需要。据他测算,真正动用这笔战略储备资金要到2035年前后。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对第一财记者表示,虽然此次划转的国资规模较大,但由于禁售期较长,不会对当前股市造成实质影响。
广发策略的一份研报显示,涉及的上市国企将引入社保这类资质优秀的财务投资者,不干预日常经营,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将进一步凸显高分红公司的价值,利好上市国企长期发展。
优质央企或入选首批试点
根据《方案》,2017年将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
哪些企业将率先参与试点?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入选试点的央企可能是一般市场竞争性企业,也有可能是特殊功能类的央企,比如军工、石油等垄断类央企,但一定是经营状况比较好且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中央金融机构的试点则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
董登新则认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中的其中一家很有可能入选首批试点,金融类试点企业则可能会选择银行类机构。
《方案》提出,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同时,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体制相适应,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将划转的国有股权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天弘基金首席经济学家熊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央企股权的承接主体明确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但地方国资划拨的承接主体并没有明确,只是提供了一个方向。当记者问及地方会否成立省级社保基金会来作为承接主体时,熊军认为不一定,地方也可以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来对国有股权进行管理运营。
胡继晔表示,由于国有资产是按照每一级政府所有,央企的承接主体社保基金会与地方的承接主体之间没有上下级和隶属关系。
上市公司国有股随企业集团划转
财政部就《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对于“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的表述,第一财经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这并不是指不划转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而是指大部分上市公司不需要单独进行股权划转,由持股的企业集团统一划转。
熊军对第一财经表示,国有企业集团由上市公司和非主营业务组成,集团公司的股权包含上市公司的股权。
董登新表示,通过企业集团来划拨可以简化划转的工作量。企业集团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通过企业集团划拨,可以将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一次性拨给承接主体。比如,中央汇金公司持有大型国有银行的股份,只需通过汇金公司层面来划转而不需要通过每家银行单独划转。
根据《方案》,为避免对企业国有股权的重复划转,《方案》规定,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考虑到现阶段部分企业集团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尚不具备划转股权的条件,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的股权。
《方案》全面实施后,划转充实社保的国资总额有多少?董登新保守估计,划转国有资本的总额会比2016年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翻一番,即达到7万亿。胡继晔则表示,由于国有股的情况错综复杂,很难准确估算划拨规模,划转总额应在5万亿~10万亿区间内。
国企迎来“沉睡的股东”
2001年开始,我国一共进行了三轮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董登新表示,这一次与前两次最大的不同是,前两次政策只对IPO(首次公开募股)部分股权或增发部分股权“减持”或“转持”10%,而这一次则是要求对全部国有股“划转”10%。
他认为,虽然此次划转的规模远大于前两次,但规定了较长的禁售期,不会对当前股市造成实质影响,“即使三年之后禁售期满,除了个别养老金缺口比较大的地区可能会变现外,大部分承接主体仍会长期持有,不会冲击资本市场。”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显示,2016年我国有7个省份当期收不抵支,分别是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和青海。其中,黑龙江的收支情况最严峻,当年收入890亿元,支出1210亿元,累计结余为-232亿元。
董登新认为,像黑龙江这样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形成“硬负债”的地区,很有可能需要变现国有股来支付养老金,但全国大部分地区都会选择长期持有。
胡继晔说,国资划转社保后,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不用参与公司治理,相当于国企有了一位“沉睡的股东”。国资划转之后的收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在禁售期内主要是分红或利润分成,禁售期之后则会有股权流通带来的增值。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后者的收益将远大于前者。
李锦表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入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经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
长期持有将是承接主体的理性选择。财政部在答记者问中也明确表示,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体上有较大规模的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相当大的存量,短期内财政部门不会对划转的国有资本实施收益收缴,不会导致承接主体变现国有资本。
李锦对记者表示,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划转是原国有股东将其10%的股权转至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利好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
(郭晋晖 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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