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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职工医保“家庭共享”政策实施

 字体时间:2017-10-30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10月9日,广西南宁市民陈先生在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上,办理了社保卡授权绑定业务。“我的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近3万元,自己不怎么用,家里老人却很需要。绑定后,老人就可以用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了,家庭负担减轻不少。”陈先生说。

10月9日,广西南宁市民陈先生在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上,办理了社保卡授权绑定业务。“我的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近3万元,自己不怎么用,家里老人却很需要。绑定后,老人就可以用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了,家庭负担减轻不少。”陈先生说。

绑定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即可家庭共济使用,这是南宁市创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惠民新政。8月15日,南宁市印发出台了《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内的家庭成员共享。在授权绑定后,上述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可共济使用,减轻家庭负担,且个人账户可绑定多名家庭成员。该项政策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截至10月9日10时,该市已有423名授权人绑定了608名使用人,全市产生结算17次,总金额1022.51元。

(邓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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