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场(刘国芳 摄)
10月24日,巫溪县召开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传达市上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集工作文件精神,分析总结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巫溪县人社局负责人通报了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情况。2017年,巫溪县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42847人,参保居民个人缴费6297万元,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1-9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人均医疗费用216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元,同比增长7.74%;享受医保待遇共63.29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9.09万人次,同比增长16.77%;住院报销5.11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024人次,同比增长4%;累计支付医疗待遇109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08万元,同比增长16.04%;大病保险补偿人数1927人次,补偿金额5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8%。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档每人年缴180元,二档每人年缴450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先斌指出,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宣传,突出重点,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启动工作,摸清参保人员底数,核准资助对象名单,做好代扣代缴工作,着力现金征缴管理;要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宣传门诊统筹政策、资助标准政策、突出重点对象、突出医保保障效果宣传等;要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村(社区)责任,细化社保所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和督导考核,全面完成2018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任务。
李先斌还就当前主要工作作了强调。他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准确掌握地灾信息,加强对安全转移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两不愁 三保障 一达标”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脱贫;要加快完成民生实事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要大力改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坚守工作岗位,按照年初确定目标认真梳理,倒排时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随后,县社保局对乡镇(街道)社保所长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刘国芳 巫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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