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依据《社会保险法》,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服务民生的主线,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民生问题,以“四个加强”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立足起点,坚持高标准,努力打造社会保险工作新亮点。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形成扩面工作合力。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社保工作平台,细化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重在进户入企,坚持以点带面,形成扩面辐射效应,截止8月底完成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征缴基金分别达到1341万元、153万元、77万元、179万元、133万元、85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166人,参保率达98%,续保率达78%,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98%以上。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群众保障意识。结合当前社保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力度,在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为基础上,着力在深入乡镇、建筑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着力营造宣传氛围上下功夫,及时将社会保险政策向社会各界传递,增强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是加强社保稽核,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确保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对 家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书面稽核、实地稽核,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保险的正常秩序。
四是加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切入点,使之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外部服务快捷高效,坚持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态度零投诉,努力打造社保机构服务品牌。通过服务与理解的互补,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全面推进。
(肃南县人社局 顾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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