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王斌 通讯员 李军旗 王明 赵圣杰)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至9月30日,太原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督促36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469.45万元。
此次行动,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4116家,涉及劳动者17万余人,查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180件,其中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72件,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377.94万元。
专项行动期间,太原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全面摸排,通过查阅书面资料、对劳资人员现场询问、与部分工人谈话了解、实地查看劳动场所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其中,特别对全市包括政府投资工程在内的建筑施工项目,落实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悬挂维权公示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劳动用工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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