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讯(张怀能)为进一步提高社保资金管理水平,富源县财政局主动对接社保经办机构,全方位落实社保资金对账制度,防范资金安全风险,确保财政社保资金和社保干部“双安全”。
一是按月对账。该县财政部门牵头,与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社保资金存储银行按月对账并形成制度化,每月月末后于3个工作日之内对上月收缴的社会保险费、财务收支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在同一口径下财务与业务数据一致。通过按月对账,及时掌握社保资金运行情况,不断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资金管理约束监管机制,完善财务对账制度,有效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财政业务科室对账。局社保科与预算科、国库科分别对预算指标、拨款、社保专户等收支账务进行核对,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通过内部对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职责,及时掌握社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是大额支付对账。社保专户、社保经办机构代理银行工作人员与财政指定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核实后方可办理支付业务。
四是业务清算。该县财政局指定专人和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与代理银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社会保险费业务清算,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准确划入国库,以提高社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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