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人社发[2017]39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0月起,我市符合条件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就治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保卡实现直接联网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是指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我市规定的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我市规定的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须按我市现行异地居住备案或转诊转院规定,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备案表》或《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等材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备案。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受理备案申请时,对参保人所持社会保障卡同步进行出省检测,检测通过的,按规定将其就医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尚未发放社保卡的居民,暂不予以联网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同时,我市确定荣成市人民医院、荣成市中医院、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荣成市妇幼保健院、荣成市第三人民医院等5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保障来我市异地就医人员能够持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在已实现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展,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结算报销,减轻就医经济压力。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参保人员及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以免影响正常待遇的享受。
(邹积宝 姜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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