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展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追缴社保费公积金、环保处罚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本次执行行动,查封一批被执行人财产,关停一批违反环保规定的项目,并对一名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罚款3000元。
2016年5月3日,某五金加工厂因项目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被东莞市环保局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被执行人并未整改,市环保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当天,执行人员依法向该厂经营者李某送达执行令,要求其配合执行。但李某非但不肯配合执行关停相关设备,还在现场大声吵闹,企图阻挠执行。随后,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将李某带回法庭。经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作出检讨并道歉,但因其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法院依法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随后,执行人员还分别到某五金电子厂及某五金制品加工店送达执行令,经思想教育工作,各方当事人从抵触到配合,最终关停了违反环保规定的有关项目。另一组执行人员重点开展追缴社保费、公积金的执行行动,查封了部分案涉工厂的一批设备。
近年来,行政非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但是该类案件自动履行率却处于较低水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表示,将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曝光等处罚措施,以督促广大企业守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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