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期,涉县人社局根据省厅关于落实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多措并举开展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工作。
政策新规定: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经本人申请,并提交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证明,可按月平均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标准,按月补贴给失业人员。
一是政策宣传全方位。通过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待遇按月补发、失业保险转移和待遇发放等失业保险新政策以及相关流程、所需手续,让群众足不出门便知社保事;在便民服务大厅张贴办事指南,其中包括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办理时限等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便于群众了解,减少折返路程。
二是窗口设置便民化。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将业务咨询、待遇发放、保险转移合并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式服务”, 实现“一站式”办公,精简办事流程,便捷群众办理和咨询;开通失业保险转移“绿色通道”, 服务于行动不便、时间紧迫的人群,减少等待时间。
三是跟踪服务请亲化。成立督导小组,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失业人员进行后续了解,询问失业待遇是否到位,医保待遇是否按月补发到账,是否有疑难问题。创建微信、QQ工作群与失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今年以来,在涉县人社局全体职工的真情服务、不懈努力下,失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我县已为269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供稿人: 李琛 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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