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指导各类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临泽县人社局结合单位实际,制订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从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增强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提倡全局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执行。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了年休假计划,轮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合理安排职工轮流休假,作出计划之后,职工无特殊情况正常执行年休假,年休假原则上应在1个年度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四、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年底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以公开。
(通讯员:张英 甘肃省临泽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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