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开始启动。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悉,此次调整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第13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的第二次调整。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突出效率因素。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 根据职务层次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
(三)适当倾斜。是对高龄(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本次调整,同时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进行了调整。增加的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扎实做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克服经办时间紧,业务压力大等不利因素,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荣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吴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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