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父母与子女公积金可“互贷”

 字体时间:2017-06-2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通讯员欧东勇报道:6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通过其门户网站全文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介绍,本次修订是对现有贷款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首次明确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可为父母贷款购房并偿还贷款、取消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规定、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的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

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买房

据了解,为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尤其是家庭成员间的扶持,深圳公积金贷款制度施行之初就推出了“代际扶持”制度。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子女使用,使子女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积累更多的账户余额,提前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同时将父母的账户余额发挥到最大。不仅如此,职工本人的账户余额如果已经满足了购房需求,父母的账户余额还可以直接冲抵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为子女减轻还贷压力,这样从贷中和贷后两个层面考虑了代际之间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为进一步完善该项机制,体现家庭代际成员间的互动扶持,此次修订,拟在原规定父母支持子女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纳入,子女可以申请公积金支持父母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

配偶不再需要作为共同申请人

据介绍,现行贷款规定中明确,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时,职工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为让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共同申请人选择更加自主灵活,此次修订,拟取消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规定,修改为配偶可自愿选择成为共同申请人。如此一来,当职工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时,不会因曾为共同申请人使得自己的贷款资格受到限制。

而且,对于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配偶,也不需要作为共同申请人出现,这样就不会对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造成影响,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另外,新规拟增加子女可为共同申请人的表述,进一步扩大共同申请人的范围。

房产套数以产权人家庭为单位

深圳现行贷款规定中要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的房产总数进行计算。此次修订,拟将此项条件进一步放宽,只按产权人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进行计算。

例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贷款规定修订以前,房产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名下及父母名下共有房产套数之和为准;贷款规定修订以后,若职工为唯一产权人,父母名下房产不再计入房产套数计算。

弄虚作假5年内不予公积金贷款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职工违规通过临时提高缴存基数、突击补缴、挂靠缴存等方式来提高贷款额度,这种行为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影响合规缴存职工的权益。为对该类行为强化监管,此次修订,拟在贷款规定增加账户存疑审查机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5年内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此次修订拟对职工的信用标准进行明确,对存在一定程度逾期或者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发放贷款。(张江)

“父母与子女公积金可“互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537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