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印发《于都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按人头付费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于府办发〔2017〕38号),引发社会共鸣。
1、基本原则36个字。既“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总额预算、定期考核、分期预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年终清算。”
2、医共体总额预算分解。全县组建4个医共体: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由11个乡镇辖区内医疗机构组成;县中医院医共体,由4个乡镇辖区内医疗机构组成;县妇保院医共体,由4个乡镇辖区内医疗机构组成;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由4个乡镇辖区内医疗机构组成。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付费试点覆盖到全县23个乡镇,参保人数突破100万人,人头费预算标准为年410元/人,支付医保基金总额为41151.6万元
3、费用结算流程七大项:一是医共体牵头单位建立医保基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由县医保局按期预付结算;二是医院与患者之间以五步流程办理结算(门诊家庭补偿金医药费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院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五道医疗保障线”补偿款);三是医院与县医保局办理结算;四是医共体内部之间办理结算;五是医共体与医共体之间结算;六是“五道医疗保障线”补偿款的结算;七是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与医共体的结算。
一石激起千层浪。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犹同包干到各医共体,必将引发社会的共鸣。医保经办部门为应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潜在风险,将由政府和城乡居民共同出资的基金,在总额中留下10%用作医保风险储备金后,实现一步到位而暂无后顾之忧。医共体摸着石头过河,既有一块稳定的医疗费用可支配优越感,又有医患关系矛盾急剧升级的担忧。而恐怕城乡居民最担心的是看病难、看病贵、医保待遇不升反降。这些共鸣不是没有道理,而且是不争的实际问题。
进入5月份,意味着2017年度已过去了三分之一。于都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有百万之多,大胆试行医保基金按人头付费改革虽利大于弊,但确保基金支付改革成功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务必谨慎而行、下大力气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参保群众积极支持医改、配合医改,推动改革取得成功。
(作者:汤涌品、陈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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