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重庆市綦江区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防范基金流失,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公民做到“两个明白”。第一是明白养老保险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共同财富,是全体参保人员“养命钱”、“救命钱”,骗取和冒领基本养老金是一种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二是明白“份外之物莫贪图,遵纪守法才是福”的道理,实事求是地反映和申报参保人生存状态及同一时段参保情况、领取养老待遇等信息。
二是有效建立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计生、民政、公安、基本养老金代发机构等部门信息互通反馈机制,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早发现苗头和问题,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加强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比对,有效杜绝和减少重复领取待遇的现象发生。做到定期比对不同养老保险险种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防止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行为发生和蔓延。
四是坚决推行每年度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制度。核查工作做到重点人群突出,覆盖面积较大,辐射范围广泛。对涉嫌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依法暂时停发养老待遇。
五是建立查处制度。凡有投诉举报,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目前已累计发现死亡冒领基本养老金191人,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1306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停发了养老待遇,减少基金损失近80万元,并追回流失的基金近60万元。
撰稿:朱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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