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原固定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通知。据悉,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应一次性补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月,其中取得本市户籍之月早于2001年2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1年2月。
“深圳个人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461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