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到,为做好2017年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按照社保一体化经办原则,4-6月份,我市将集中办理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凡需要参与认证的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与认证。
据介绍,社保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认证范围按照威海市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参与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对象主要包括: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遗属,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异地退休人员。
社保长期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时间为4月1至6月30日(公休日除外)。7月1日至3日可继续办理认证手续。记者了解到,今年市民可通过4种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社区联网认证、入户认证、手机APP认证、互联网认证。逾期不办理认证手续的认证对象,7月4日将统一暂停待遇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若暂停领取待遇人员要恢复待遇资格,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待遇恢复手续。审查合格后,次月恢复并按规定补发其长期待遇。
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集中认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实行社保待遇社会化发放后,相关人员领取待遇要进行资格认证,这是社保基金财务支出的硬性规定。另一方面,进行资格认证,还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冒领、骗取社保待遇,损害参保人的共同利益。
据了解,重复领取待遇的人员,应该按规定退还重复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对拒不退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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