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居保惠及民生 增进人民福祉
“像退休人员一样,我每月都能领到国家给的养老金。以前是领80元一个月,现在我每个月领105元了,不止我没想到,很多同村人都没想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个政策真是好,实在!”今年70岁的綦江区隆盛镇狮岭村的梁正英老人高兴地说。一句“实在”道出了多少人对惠民政策的几多拥护和几多感激!
据悉,像梁正英老人一样,享受到养老保险温暖的城乡居民比比皆是。该区2011年4月推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该政策解决了未参加或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群众的社保问题,为年满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提供了基础的养老保障,提升了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养老幸福指数。
据介绍,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养老金发放、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等方面有了重大改变。不仅在100到900元五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到了最高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还提高了缴费的政府补助标准。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 缴100元补助30元、缴200元补助40元、缴300元补助50元、缴400元补助60元、缴500元补助70元、缴600元补助80元、缴700元补助90元、缴800元补助100元、缴900元补助110元、缴1000元补助120元、缴1500元补助130元、缴2000元补助140元,如果残疾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如果老年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趸交养老保险的,政府按其趸交的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特点。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包含政府补贴,由法定继承人或是指定受益人继承,此外还可以获得基础养老金12个月的丧葬补助金,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参保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待遇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截至2月底,该区共有307820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112878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时发放了养老待遇,发放率为100%。
(撰稿人: 朱光伟)“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居保惠及民生 增进人民福祉”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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