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统收统支省级统筹,不合理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合理工伤待遇得到提升,企业和职工减负明显——
【焦点关注】贵州:办工伤保险不再“垫资”“跑腿”
中工网记者 李丰 中工网通讯员 陈良波 刘平
漫画 赵春青
“前些年,有的工伤待遇拖1年多也不能支付,我们‘压力山大’。”说起工伤保险工作,贵州省六盘水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韩波深有感触:“现在,再也不用为待遇支付发愁了,工作起来很踏实。”
韩波切身感受到的这种“踏实”,源自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成功运行。
2014年7月,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式实施,经过两年多的磨合,实现了政策制度、经办规程、信息系统、基金管理“四统一”,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垫资”和“跑腿”的难题,收获不少职工点赞。
统收统支模式下的省级统筹
2013年,市级统筹模式下的贵州工伤保险面临着一系列困境。
全省享受待遇人数比2009年增加了59%,当期基金结余同比下降50.4%;全省9个市州中,安顺市、六盘水两市当期结余率为-23%和-17%,工伤保险基金已难以自求平衡,加上各地同类企业费率不同、工伤职工待遇标准差异等,矛盾十分突出。
这种情况下,解决问题的路径只能是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在模式上,贵州选择了统收统支模式的省级统筹改革。
“选择省级调剂金模式相对简单,推动阻力也小,但由于“盘子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贵州省人社厅副厅长谢丹青告诉记者,实行省级统筹,改变了贵州各地市级统筹模式下各地自求平衡、自我管理的格局,打破了原有利益关系。“我们最终确定了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的‘四统一’模式。”她对记者说。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贵州找准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着力点,构建起一系列的新制度。
对于工伤保险基金,贵州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市、州只设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不设财政专户;当年基金征缴按月上缴省级专户管理,支出的各项费用按月逐级下拨。为确保待遇发放,在市(县)支出户上预留两个月周转金,以实现“统一基金管理”。每年度,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级下达各地工伤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各地未完成基金预算任务而形成的基金缺口,一律由同级财政弥补。
全省制定统一的经办规程,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金征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财务管理、基金监督等系统化操作和全程监管,以此实现“统一经办规程”和“统一信息系统”。
在信息硬件框架上,实现了“四横三纵”的信息系统模式,即同级横向确保认定、鉴定、经办与协议机构的信息共享,纵向确保省、市、县三级管理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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