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群众对政府兜底的医保政策并不清楚;一方面,救助流程繁琐、报销周期长——
【焦点关注】海南:大病医疗救助期待好事做实
中工网记者 吴雪君
漫画 赵春青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尖岭村,37岁的村民吴彪时常望着一栋已经封顶的二层小楼发呆。
带着老婆和孩子们住进小楼里,是他多年来的梦想。为此,他起早贪黑,辛勤种植芒果10余年。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击碎了他的梦想。
“我没想过会这样一下子什么都没了。”吴彪神情黯然。从医院出院时,吴彪的医药费累计高达37万元,新农合医疗报销后,他的个人自付部分为22.49万元。虽然此后他得到了“顶格”的医疗救助,但依然不得不把盖好的房子卖掉偿还债务。
2013年,海南开始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受救助人数逐年增长,仅2015年上半年,全省大病救助45057人次,这其中就包括了吴彪。
虽然一些困难群众因此险渡难关,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个案却时有所见,部分市县一些患病困难群众对政府“兜底”医疗保障政策并不清楚,加之救助程序繁琐,报销病种有限, 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机制,用好“救命钱”,依然是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
“兜底”政策知晓度低
过去3年多,30岁出头的林香经历了人生从未有过的苦难时光。丈夫突然抛下她和刚出生的女儿远走他乡,紧接着,一场大病突如其来。
“喘不上气、咳嗽,身体浮肿,什么活都干不了。”靠亲戚和街坊邻里的救济,一度床都下不来的林香和嗷嗷待哺的女儿得以存活下来。“不知道什么病,也不敢去医院,亲戚抓来一点草药服用,但不见好转。”林香说。
林香的遭遇并非孤例,海南大病救助全面开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市县的一些患病困难群众对政府“兜底”医疗保障政策并不清楚,有病不敢去医院仍是常态。
定安县民政局救助股副股长吴乾国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海南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至6级残疾军人)、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患重特大疾病、个人负担基本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的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然而,目前民政部门对于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经济状况的认定尚缺乏明确标准和有效手段。“‘救命钱’要严格按程序来办,但靠人工一一核实,肯定会有一个办理周期。”吴乾国说。
平日里,吴乾国和同事要对各自乡镇全部受助对象做出认定,每年要到数十户受助对象家中入户调查,仅今年上半年吴乾国受理审批的救助对象就有800多户,他们时常觉得工作压力大。
“农村群众一般生了大病,就会陷入困境,而判定这些家庭是否需要救助要下很大工夫。同时,很多贫困群众对现行政策不清楚,只靠村委会、乡镇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肯定会出现遗漏。”吴乾国说。
数据显示,海南自2015年11月启动低保主动发现机制以来,仅海南临高县、镇、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在完成低保对象年度核查的基础上,累计入户走访非低保家庭1806户6321人,其中,主动发现并最终确定符合城乡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168户588人。
“这些群众大多对可以享受到的救济政策根本不清楚,包括大病救助。”吴乾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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