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大立做客泸州新闻网《新闻会客厅》,接受视频在线访谈,就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社保缴费、查询等问题回复了网友提问。
泸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黄大立做客泸州新闻网《新闻会客厅》
网友:听说在手机上都可以查社保啊?
黄大立:泸州市社保局于今年10月正式开通了“智慧泸州社保”“互联网+社保”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服务号、网上社保大厅等多种渠道,24小时不间断为个体参保人员提供在线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为退休职工提供养老金发放、待遇调整记录以及资格认证信息查询;为广大群众提供社保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查询等服务。
用户只需要在泸州市社保局官网扫描二维码,点击下载安装“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安卓用户),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便可轻松获取掌上社保服务。
网友:我市五项社会保险征收原来由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三个单位分别经办,现在有什么改进吗?
黄大立:我市从今年1月起,已经在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统一征收和统一稽核,实现一站式服务。
网友:经常听到反映,很多教师由于参加不了生育保险,生育后学校不报销费用,现在情况有变化吗?
黄大立:今年8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将全市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了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职工发生生育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等生育保险待遇。
网友:听说退休人员每年要到社区报到,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不然要停发养老金?
黄大立: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进行核查。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核查,不管是在市内居住的领取养老金人员,还是在市外(含省外)长期居住的领取养老金人员,每年1月至4月,都应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或乡镇劳保所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否则,将暂停发放养老金,直到认证确认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
目前,四川省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查认证省级平台已经全省联网运行,省内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全省各地的认证结果互联互通;省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居住地备案后,认证结果也互联互通。
网友: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今年缴费为什么要缴纳一年半的费用?
黄大立: 以前,我市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跨年度征收,即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缴纳当年下半年和次年上半年的医疗保险费,因此,2015年个体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缴到了今年6月。
为适应五险统一征收的需要,从2016年1月1日起,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改按自然年度征收(即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实行预交费制度。
因此,今年个体参保人员就需要缴纳今年7—12月和明年1—12月,共一年半的保险费。从明年起,只需要逐年预缴费就可以了。
网友:我是外地人在泸州就医,就医结算可否刷卡报销?
黄大立: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平台已经开通,目前,在四川省其他地市州参保的人员,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州市中医院,以及各区县人民医院住院,均可直接划卡结算。
泸州市参保人员居在异地住的,也可以在开通了异地结算的医院刷卡结算。目前,全省开通异地住院刷卡结算的医院达到300多家,具体名单可在我局医保网站上查询。
网友:我在古蔺买的居民医保,在江阳区突发疾病,被“120”送到医院住院,怎么报销?
黄大立: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基层首诊”是指群众看病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地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你虽然参保地在古蔺,但因突发疾病急诊,只能选择发病地就近的医院就医。因此,可按正常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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