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泽县已有703名死亡居民的家属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领取丧葬补助金达71.7万元。
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的,从2015年1月起给予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目前标准为102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具体申领方式为: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2个月内,提供待遇领取人员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受益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向所在村(社区)协理员进行申报,经乡镇审核,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进行统一拨付。
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防止了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现象,使死亡居民家属加快了及时办理注销的手续,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通讯员 临泽县人社局 鲁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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