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淄博11月9日讯(临淄电视台记者 郭妍君 赵峰)近日,记者从临淄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并征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两费”通过社保卡征缴工作已经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所变更,临淄区已完善社保卡应用功能,实现了“两费”社保卡一并征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往年一样,临淄区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的缴费,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较往年相比发生了变更,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和儿童由每人120元增加到150元,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成年城乡居民由每人220元增加到250元。
以前,只有新生儿父母共同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出生当年才可不缴费,从今年起,新生儿父母有一方按规定参保,新生儿出生当年即便可享受免费待遇。新生儿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次年3月31日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逾期缴费的自出生次年起,按照补缴时的缴费标准补缴医保费(含政府补贴部分)。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未变更,请广大市民按照采集核准信息、签订代扣协议、激活社保卡、缴存保险费的流程依次办理,于11月30日前,通过银行网点或银行电子渠道等方式将养老、医疗保险费一并足额存入社保卡,余额不足将无法完成养老、医疗保险缴费。
目前,临淄区居民保险参保率已达95%,我区共有465个村居,43万人需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五大银行将按规定时间提供进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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