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的医保服务大厅人来人往,但是深圳社保局出资成立的海宸宾馆前台处,之前媒体报道过的印有“社保宾馆”的宣传单和名片均已不见,工作人员称名片正在印刷。因为靠近深圳会展中心,参展商是海宸宾馆的主要客源之一,当天高级单人房标价328元,工作人员称无展会期间,价格可以降到228元。
近日,深圳社保局因为间接开办海宸宾馆和美容机构等6家商业机构,引起社会人士对社保基金流向和风险的质疑。
在昨日召开的通报会上,深圳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证实,深圳社保局出资成立了这6家分支机构的直接投资方是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社保物业公司”),但在国家出台政策限制社保基金投资后,该物业公司的注册资金早已归还基金,改用社保局的管理费用注资。
黄险峰表示,由于历史原因,社保物业公司一直以“社保局”的名称存在。虽然深圳社保局仍是其出资方之一,但是与社保物业公司没有经济往来,历年利润滚存未分配,社保基金资产未流失。
但也有专家质疑,社保局拿着管理费用去投资,容易滋生腐败。
改用管理费用注资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资料,社保物业公司于1995年成立,占比70%的投资方是深圳市社保局下属机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该物业公司随后先后成立了6家分支机构,包括海宸宾馆、海宸美容美发廊等,法定代表人为陈晓杰。
黄险峰称,1996年之前,政策不太清晰,在此之后,深圳社保基金不再投资新的项目,并于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的利息全部归还基金,另从社保基金以外的经费中(即从社保基金中提取的管理费中)拨入资金和资产保障社保物业公司的运作。
黄险峰解释说,1998年之前,深圳社保局的资金主要包括两个账户,分别是社保基金和从社保基金中提取出来的管理费用, 该管理费用可以用于日常经费开支,但是他未正面回答从社保基金以外的经费中拨入的资金金额,只是称在社保物业公司中占股仍是七成。
1998年1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之后,深圳社保局停止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结余的管理费上缴财政,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部门拨款,但之前从管理费用中提取的部分资金仍是社保物业公司的注册资金,并没有撤回。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小平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费用不应该过度提取用于投资,不然赚了赔了都没人负责。“社保基金方面管理漏洞太多,中国应该建立社保基金的统筹制度。美国联邦政府统筹全国的社保,我们现在很分散。要实现全国统筹从技术来讲不难,主要是地方利益问题,有些地方社保基金多,有些地方少,很难取得一致意见。”
黄险峰称,社保基金和管理费用投资的收益未向社保局上缴,都在物业公司的账户上长期定存,也未形成任何担保或借贷等。公司法人代表也从社保局人员变成与社保局无关的人员陈晓杰。“社保物业公司并不能给社保局带来什么收益,我们也一直希望能跟他们剥离开来。”
剥离难题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要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剥离,深圳实行得比较早,前后进行了3次,到第3次2006年时,剥离得比较彻底, 但仍有极少数几家由于特殊情况而未剥离开来,社保物业公司正是其中之一。
“深圳“社保基金管理费开宾馆”争议:资产定性难导致未剥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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