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10月11日讯,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44号);《关于2015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57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乌人社办〔2015〕128号);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15年乌鲁木齐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证明》,现就明确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及各险种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1%。
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根据用人单位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三、2015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004元(4417元/月)。
四、2015年全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202元(1767元/月)。
五、2015年乌鲁木齐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409元/人(4451元/月)。
请你局尽快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核定征缴工作。
“乌鲁木齐关于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部分险种缴费费率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708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