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沂源县人社局坚持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两手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搭建供需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了全县就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
1-6月城镇新增就业307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65.3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14人;职业技能培训260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7%以内,全县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一是抓好就业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度全县城镇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任务指标的通知》(源政办字[2016]35号),调整完善了相关指标,及时将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和调度,促进了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强就业宣传引导,营造了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积极利用县、镇公共就业平台发布信息。搜集整理有关就业、创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同步不间断发布,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并通过电视台、《沂源通讯》、《龙之媒》、人社局网站等各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会及各类就业信息。共发布各类用工岗位信息6000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明白纸”5000份。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开展了“走千户、访万家”劳动力现状调查摸底、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摸查,组织了“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推进会、就业扶贫直通车等招聘洽谈活动,提供就业岗位5232个,现场求职500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700人,技能培训报名400人,政策咨询2000人次。
四是开展职业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组织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对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培训各类人员260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2%,其中,取得高级职业技能资格的165人。
五是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失业人员就业创业。通过网站发布、窗口设置宣传栏、银行经理培训、劳资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面,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降低担保门槛,解决贷款人担保难问题。1-6月份,发放微利项目小额贷款160户1572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12家3600万元,扶持172名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109人。
六是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积极搜集和开发就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60人,其中,引导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340人。预计为64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单位拨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09万元。经初审,有57家企业可享受稳岗补贴195万元。
七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精准就业扶贫。在针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213人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有就业愿望的12人,有培训愿望的3人,有小额担保贷款意愿的5人,分别建立工作台账的同时,深入用工重点用工企业,搜集用工岗位信息,并企业签订了“提供就业岗位承诺书”,山东药玻等12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38个,并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目前,有就业愿望的12人全部与企业对接,均达成就业意向;有培训愿望的3人已经全部培训结业;有小额担保贷款意愿的5人中,有3人已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有2人正在办理营业执照。
(撰稿:宋琛 刘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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