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分企业缴纳社保“偷工减料”
企业表示,社保要足额,资金压力会很大
中工网讯 (记者 吴雪君)近日,在海口某企业工作的李先生在查了自己的社保后,发现社保缴纳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企业缴纳社保“偷工减料”并非孤例。海南省社保局稽核处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不足额缴纳社保的现象比较普遍,被稽核的企事业单位全都存在此类问题。
李先生于2001年8月入职海南某公司,2014年11月离职。在职期间,李先生的实际工资总额为256186.43元,然而公司却没有按照实际工资足额为李先生缴纳社保。经核算,该公司应为李先生补缴差额部分共计5万余元。“后来和朋友们聊天才知道,这意味着我退休之后领取的养老金将低于自己应得的数额。”李先生说。
李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据了解,2015年海南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重点实地稽核用人单位857家,全都存在不足额缴纳社保的现象。
记者走访发现,缴纳社保“偷工减料”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在非固定工资、计件工资的行业,如广告、销售、金融、服装、家具、制造业等,而这些企业普遍反映缴费压力偏大。
海口秀英区一家海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账:加工一件70元的产品收入有25元。这25元,除了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生产维护,企业还要纳税3.63元,地方教育附加0.44元,水利基金0.02元,社保费用2.77元,税费负担约占27.44%。“社保要足额,我们的资金压力会很大。”
而与不足额缴纳社保现象大量存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进入法院的社保纠纷案件却很少,甚至基本没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企业少缴社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举报要求补足,该机构会调查取证,而仲裁部门和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对不足额缴费的企业,我们也想上门催缴,可有时连大门都进不去。”海南省社保局稽核处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目前大多数市县都没有成立专门的社保稽核机构,海南省社保局社保稽核处也是2015年下半年才正式成立,对全省所有的企事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短时间内无法做到全面覆盖。
据记者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海南部分企业缴纳社保“偷工减料””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507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