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6月24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6月25日起至7月29日,我省集中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严肃处理。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各类用人单位,重点为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等。
专项检查范围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二是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六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八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做到一个不漏。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主动将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要集中开展排查,对发现的拖欠工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解决,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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