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参加了居民医保,要不是有这个政策,老伴的病早就治不起了,她现在也就没法坐在我身边了。”近日,家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的赵大爷在谈起妻子杨阿姨的就医经历时,由衷地发出这样的感慨。
原来,2014年杨阿姨在北京一家医院查出患了严重的肺部疾病。这两年,赵大爷带着妻子四处求医问药,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赵大爷是一名企业病退职工,妻子则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老两口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加上这一次妻子患病,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难以为继。
赵大爷介绍,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已经没钱了。在回到綦江住院后,忽然想起妻子曾经交过200元的居民医保,就怀着试一试的心理,打听能不能报销。没想到不仅基本的居民医保能报销,还能通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报销。赵大爷说,去年一年内妻子共住院治疗九次,共花费医药费35万多元,通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的费用12万元,再加上大病保险报销的10万多元,一共报了22万余元,解决了一家人的大难题。
据了解,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居民大病保险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不需要参保人员另外交费。该区居民大病保险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政策,在居民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可以说是参保居民的“双重保险”。
据綦江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可分三段累计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内、10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报销40%、50%、60%。大病保险费用的结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人每年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另据悉,从2013年该区实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三年多来,实现了参保人员全覆盖。截止4月底,累计共为2342262人次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费3528万元,切实缓解了参保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参保人员享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参保患者再筑一道“安全网”。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朱光伟)
“重庆市大病保险为城乡参保居民再筑一道“安全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354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