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教师工资套改标准出炉最新消息:2016年吉林省加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方案的实施正式开始。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全省平均为35%)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和市(州)、县(市)按照5∶5比例分担。
从2016年起,中央统一确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取暖地区学校补助水平。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延边州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由中央和地方按8∶2比例分担。
从2016年起,建立全省城市(地级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所需经费由省和市按5∶5比例分担。
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在中央继续对我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加大对财力薄弱市(州)、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县级政府要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
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确定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补助取暖费等政策(取暖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85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与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相同。
2016年最新教师工资套改标准出炉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 2020年)》(简称《计划》),其中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以往乡村教师收入缺乏保障,生活待遇低下,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拿出的最常见的理由是“政府没钱”。“政府没钱”并非不是实情,因为相当一部分政府开支需要政府自己想办法筹集,虽然再怎么“没钱”,“三公”经费和公款消费似乎也未受多大影响,但有些地方的确出现过拖欠公务员工资的情况,“没钱”给乡村教师发工资有时大约在所难免。
现在不一样了,中央明确要求,义务教育经费要按“省级统筹”原则发放,这意味着包括乡村教师工作在内的义务教育经费,要由省级财政足额保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再也不能以“没钱”为由,维持乡村教师低保障、低待遇的困窘局面。甚至可以说,即便出现了基层公务员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也必须不折不扣予以保障,否则,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就难逃截留、克扣义务教育经费之嫌。
教师工资由省财政统一发放
一、 教师工资,现一般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大块,而地方的一块总是有拖欠甚至发不了,全年发的大多为国家部分,同公务员相比,教师工资老是比公务员低,而其中的很大部分就是地方的一块兑现不了。
二、 县财政作为地方的一块有些是兑现了,但大多是在上边一再督促、一再追问的情况下补发的。
三、 地方财政少不了有扣发的现象,这当中有些是公益性、捐助性的,象残疾、受灾捐款等,这些当然大家同意,有些虽属公益性,但上边有拨款,象项目建设,这些大家并不同意。
四、 县财政做工作就简不简,象提工资一类吧,本来教师的资料就不知一次地上报了,而多次却要教师交验证件,象什么文凭、资格证、聘任证等等,这里需要指明的是,并不是教师反对验证,而是说,上边能查的不查,而却要动用大家,如此频繁了,势必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不利。
五、 根据我国教育飞速发展的大好形势,根据社会对教育的更高要求,地方财政已不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形势,至少可以说,地方财政已或多或少制约着现阶段教育的发展,为此,地方财政应收归为省所管,也就是说,教师工资应由省财政来发放,其优点是:
一、 省财政能够及时发放并杜绝拖欠。
二、 省财政可就简而简,提资或遇到其他事务时,统一调剂,做到及时准确。
三、 省财政可杜绝克扣的现象,做到全额发放。
四、 省财政有利于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并及时掌握各地的教育动态,进一步说,省财政有利于振兴教育,有利于实现“科教兴农,教育是先行”的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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