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重庆市綦江区人社局获悉,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从5月1日起,该区将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
据了解,我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养老、医疗、失业三险费率。其中,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从20%降至19%;降低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从8%降至7.5%;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各降低0.5个百分点,均由1%降至0.5%。
例如:小王在园区一家企业上班,每月工资5000元,此次降费前该单位为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5000元*20%=1000元/月,个人为5000元*8%=400元/月,降费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5000元*19%=950元/月,个人为5000元*8%=400元/月,企业每月减少50元,个人不变;降费前单位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费用为5000元*8%=400元/月,个人为5000元*2%=100元/月,降费后单位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5000元*7.5%=375元/月,个人为5000元*2%=100元/月,企业每月减少25元,个人不变;降费前单位为其参加失业保险应缴纳的费用为5000元*1%=50元/月,个人为5000元*1%=50元/月,降费后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为5000元*0.5%=25元/月,个人为5000元*0.5%=25元/月,单位个人分别降费25元/月。实施阶段性降费后,小王所在的企业每月降费75元,个人每月降费25元,仅小王一人企业和个人一年减负1200元。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朱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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