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杭州临时性降低企业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

 字体时间:2016-04-13来源:浙江在线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6〕43号)精神,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对在杭企业实施临时性降低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临时性降低在杭企业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6〕104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地税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6〕43号)精神,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对在杭企业实施临时性降低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本次临时性降费的对象为已依法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降费标准

从2016年2月起至2017年12月止,每年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实行临时性减征1个月,下调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0.2个百分点,下调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0.2个百分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仍按规定征收。

三、操作衔接

(一)临时性降费期间,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相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办法操作,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与地税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征当月的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医保个人账户中应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划入,减征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部分,先由当地历年结余资金予以弥补,仍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

(三)主城区的生育保险费率由1.2%下调至1%。主城区的工伤保险在现行企业缴费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一类行业的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3%;二类行业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0.6%;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由1.2%调整为1.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3%。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按调整后的费率标准和原浮动办法执行,调整后各类行业的最低浮动费率和最高浮动费率同步下调0.2个百分点。

(四)主城区临时性减征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分别安排在2016年9月和2017年9月,下调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具体操作时间从2016年4月开始实施,涉及2016年2月和2016年3月未享受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减征费额,于2016年4月和2016年5月在当月应征费额中核减,单位缴费基数以核减月基数为准。

(五)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四县(市)可按照杭政函〔2014〕43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但临时性降费后,各区、县(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应保持在9个月以上,生育保险费率不低于0.5%且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应保持在9个月以上,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市政府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地税等部门,抓紧时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2016年4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掌握并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报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28日

“杭州临时性降低企业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203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