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社保中心消息,日前,苏州市区2016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从4月份起,苏州市区范围(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6.4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5.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仍为2697元。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8245元和2697元,其中下限与2015结算年度持平;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6029元和5206元。凡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6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对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6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市社保中心将全面展开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少报、瞒报、漏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陆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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