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文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2005年,民政部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这个意见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将享受优惠地价,用水、用电、电信业务也将全部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
但这么多年下来,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却难上加难。
“在地方,对养老机构的这些优惠政策意味着政府要拿出钱来进行补贴,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做这些事情,所以,文件上列出的种种优惠,实际上并没有得到落实。”党俊武说。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尽管有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但这么多年下来,占据养老服务机构主力的依然是公办养老机构。
能否再增加一项养老保险
养老机构远不能覆盖所有老人,而居家养老同样举步维艰。
赵阿姨在经历了5家养老院之后选择在家养老,但却一直难以找到理想的护工。几经周折找到的护工每月工资要3500元,已经是赵阿姨夫妇总收入的一半,遇到春节,工资还要翻番。
“居家养老同样面临费用问题,此外,还有一个大障碍影响着民间资本的进入。”党俊武告诉记者,那些看好居家养老市场的投资人遇到了资质问题,就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究竟是一个商业公司,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医疗机构?
如果定性为商业公司,会遭到很多老年人的排斥,而且无法享受国家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但如果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意味着,所有的投资都变成捐赠。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中,医疗服务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注册为医疗机构,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都达不到卫生部的要求。
这样的困境一直困扰着所有试图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机构。从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运作来看,这些机构基本上都是双重身份,既是工商注册的商业公司,同时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而这样的双重身份本身就是矛盾的。
“老龄服务的核心是服务费用来源和服务体系。”党俊武说,在制度上,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长期照护(照料护理)保障制度。老龄服务的支出不能靠养老金,养老金主要解决吃饭问题;也不能靠医疗保障基金,它主要是解决看病问题。必须在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之外,建立独立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来解决失能老年人所需要的长期照护服务费用来源问题,在此基础上建构老龄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综合性、专业化的服务。
在党俊武看来,资金是目前制约老龄服务发展的根本。需要对此进行探索,老人有了足够的钱,就能够购买到服务,对养老的需求才能转变成有效需求。这就要求建立独立于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包括长期照护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照护津贴制度,再加上一些慈善捐助,这样才能够覆盖老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老人如果身体健康,需要的费用是可控的,但如果老人失去了自理能力,每天躺在床上等待照料护理,所需要的费用就很难控制,需要有保险的介入。”党俊武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院王广州告诉记者,养老负担一直以来可能被低估了。有研究表明临终卧床半年以上,要按经济成本讲需要花掉他一生积蓄的75%,费用是无边的,弹性很大,很多都需要靠保险支持。
据了解,对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卫生部、人保部、保监会等部门都曾进行了研究,但至今未有试点。
“养老金现在表面上看是够的,但要注意到区域的不均衡。”王广州说。
王广州告诉记者,养老金现在无法跨省接续。农民工打工地点可能不固定,比如北京5年、沈阳5年、广东5年,打了15年工,按道理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累计是15年的,但由于它不能转移接续,他就只能领最后那5年,还不一定领得到。所以每年都有农民工退保。
“养老院公办少床位民办缺身份 中国式养老出路在何方?(3)”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0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